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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强化个体税收管理的建议

日期:2008-01-07 作者:赵福振 【选择字号: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决定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在整个税收征管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近年来,税务系统积极探索税源管理的途径和办法,税收征管基础不断夯实,征管制度逐步完善,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税源管理在组织收入中的作用日趋明显,但也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个体税收征管依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漏洞,这些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影响到国民纳税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为此,笔者就长期的个体税收征管实践谈一点个人的建议。

一、当前个体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理念滞后,一些个体管理员的管理理念滞后,主要表现在:
        1、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个体户存在户数多、分布广、经营规模小、税款收入少、征收成本高、纳税意识差等特点,基层人员不愿在个体征管上花太多的时间、精力。如我们国税分局,77个管理员,其中个体管理39人,占51%,但个体税收只占该分局总税收的04 %,付出八成努力,收益只有二成。
        2、存在税源管理抓大放小观念。“只抱西瓜不捡芝麻”,藏税于小户,保留税收增长后劲。如某床上用品专卖店,属国内某名牌床上用品专卖店,经营2年多一直未达起征点,最近才调增至起征点以上。 

3、存在以税谋利不廉洁意识。个别管理员利用起征点临界户政策,对给“好处”的业户网开一面,核定或调减其定额至起征点以下。
        4、存在征管“六率”考核认识误区。近两年,国税机关非常重视税收征管质量“六率”考核,但有的基层一线管理员对征管“六率”考核认识有误,认为其与个体定额调增是一对矛盾,在定额调增工作中缩手缩脚,生怕调增后业户不按时来申报、缴税,影响“申报率”、“欠税率”,对岗位考核不利。
  
(二)、管理质效达不到工作要求
    1
、户籍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1)漏管现象时有发生。个体户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父子店,有夫妻档,有联锁店,有杂牌档,生意好的长期经营,生意差的频繁转让,税务管理力度跟不上业户变化频度而出现漏管户。
        (2)税种登记工作有疏漏。如某涂料商店及某汽车真皮加工厂等,经营已一年有多,税务登记已办,且业户经营有一定规模,但管理员工作疏漏未做税种登记,导致漏征现象出现。
        (3)未达起征点户办(换)证工作不彻底。增值税起征点先后两次提高,部分纳税户转为游离于“纳税户”之外的特殊经营群体,办(换)证意识淡化,增加税务登记工作阻力。如某城内数个经营密集小区,业户均未达起征点,2006年换发税务登记证时曾一度集体拒绝,理由是“税都不用缴交,又何须办(换)证?”,后来花了大量人力及时间才得予解决。
        (4)税务、工商户籍信息交换不畅。工商机关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同级税务部门通报营业执照的办理、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税务机关对此无可奈何,影响到纳税户口的动态监管。
        (5)“三假”即“假停业、假失踪、假注销” 现象屡禁不止。如为少缴税款而假报停;为骗取发票使用或逃避税收而铤而走险,玩假失踪或假注销,之后再以亲人或朋友名义另起炉灶。更有甚者,少数税收管理员为了一已私利伙同纳税人玩“三假”。
        2、定额核定工作不够准确。
        由于缺乏科学、真实的计算依据,定额核定遇到不少困难。虽然部分地区使用自动定额软件来定税,但其参数预设难以适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业户实际,而现行名义税率与当前行业毛利有较大差距,加上采集准确的工人工资、房租、经营面积、电费水费等费用数据有困难,自动定额生成结果与业户的实际经营规模有较大出入。

        3、发票监管工作不够力度。
        由于个体财务管理混乱,而税务监管力度欠缺,业户发票使用问题不少,突出表现为:

    
1)使用发票不合法。有些业户为了逃避税务监管,用收据代替发票开具,以达到偷逃税款目的。

        (2)缴销发票不按时。有的地区为推广使用发票,对过期未缴销发票业户不处罚,不按期缴销发票的行为履见不鲜。
   
3)开具发票不真实。存在“协议协商”开票、 “张冠李戴”开票、“大头小尾” 开票、“获取差额”开票、“弄虚作假”开票等现象。

(三)、征收率设置不尽合理

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是价外税,但在个体户的经营中还不能体现出来,因为上缴的增值税客观上是个体户每月赚的钱,因此直观上反映的是个体户缴的税,而不能反映出实质上是个体户代消费者缴的税。由于这种错误观念导致一些个体户说商业行业4%的征收率过高,比如粮油、副食批发,家电、手机等行业的销售毛利率大多在5%左右,4%的征收率确实无法承受,而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的平均税负率只有1%左右,如武商集团、上海百货等的增值税税负率也在1%左右,对同样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税率,不符合税收公平的根本原则。我们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这样的行业的实际征收率也只有1%,导致税收执法的不严肃。

二、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一个理念”
 
“税收管理无小事”是每一名税收管理员尤其是部门负责人所应时刻牢记的工作理念。认真审视个体税收征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政治高度看待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不做“税源抓大放小”之事,争取“既抱西瓜又捡芝麻”之为。
        (二)、严把“两个关口”
    
县区局成立户籍管理工作组(条件成熟的设置户籍管理科),直接对县区局主管征管的副局长负责,与税源管理员共同把好 “新开业停歇业”、“注销户失踪户认定”两关。
        1、严把新开业、停歇业关
        一是个体管理员每月实地巡查辖区不少于一次,户籍管理工作组(或户籍管理科)每季度实地抽查一次,重点抽查城乡结合部、社区小院内和街道偏僻处,力争漏管漏征率控制在1%以内;二是管理员每月对停歇业户进行跟踪监管,登记跟踪检查情况表,发现假暂停或提前复业未报告,书面责令限改,同时处罚甚至采取强制措施。
        2、严把非正常户、注销户认定关
        一是建立非正常户跟踪确认台帐。管理员对走逃业户,自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实地查核(包括咨询周边业主)不少于三次,连续三个月确实查无下落的,才在非正常户跟踪确认台帐上销号,并履行纸质及电脑的非正常户认定手续。二是建立注销户跟踪管理台帐。个体户申请注销时,管理员在跟踪管理台帐上记录业主姓名、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此外,加强与工商、地税部门的信息回访,多角度确认其是否注销,严防借注销之名行逃避国税部门管理之实。
     (三)、拓展“三项手段”
        1、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一是稳步推行税控收银机,将个体销售行为有效纳入税务部门电子器具监控;二是研发与工商、地税、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交换系统,扩大信息采集渠道,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层次;三是大力完善CTAIS软件,进一步丰富发票管理、统计查询等模块功能,开发税收管理绩效考评模块,对管理员的工作内容、考核指标、工作要求等进行全程跟踪,自动生成考评结果;四是加快网上办税步伐。近期湛江市国税局已选取五个区局试点,取得经验后尽快全市推开,使税收管理手段越来越信息化。
        2、积极实行以票控税。一是严格执行发票梯级管理。征收科在税源管理科审查基础上再次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按业户经营规模大小供应发票。二是强化普通发票核销工作。在办税大厅日常发票验旧核销基础上,每月4日前管理员必须对纳税人上月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审核,详细登记“普通发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同时查询CTAIS发票超定额补税数,发觉差异的责令补税。
    3
、纵深推进电脑定额。一是尽快启用CTAIS外挂的自动定额软件。二是扩大定额特困户比例至10%。三是增设电脑定额参数,以满足基层实际。四是将参数修改权全部下放至县区局。
     (四)、完善“四项制度”
        1、创新人力资源建设制度。一是创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长效机制。通过政治理论、职业道德的学习,提高干部思想素质修养和职业责任感;通过CTAIS操作技能培训、财务知识学习、税收政策研讨,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管理技能;二是引入能级管理激励机制。县区局成立能级考评领导小组,定期(如一年)或不定期对税收管理员的政策业务、CTAIS操作技能进行考试,对其工作绩效程度、管理创新力度、税收执法准确度、干部群众公认度等方面进行考评,按20%60%20%的比例设立金牌、铜牌、银牌管理员,发给管理能级证书及能级津贴,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责、权、利对等的奖励惩罚机制。由市局征管科牵头成立税收管理员考核办公室,首先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操作手册,细化每项工作职责及对应相应的奖励,在此基础上由考核办公室每月严格考核,做到考核一次,兑现一次。比如对税务登记率的考核,在手册中规定该项工作的工作要求和对应奖励,通过不定期的户籍巡查,将发现的情况及考核结果传送至计财科兑现奖惩。

3、完善征管六率考核制度。重新界定考核内容,合理修正考核指标,积极完善考核方式,使之更适合征管模式变化、税收政策更迭、市场经济改革。一是将“申报率”下调为99%。原由之一是调税个体户中难免存在钉子户,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须于征收期满后方可进行,从而至少影响一个月申报率,原由之二是走逃业户必须欠一个月以上申报才能认定为非正常户,建议将“申报率”下调为99%;二是增设“发票按期缴销率”,强化管理员对用票户的日常监管,减少过期用票现象发生;三是增设“违法违章处罚率”,增大对不按期申报及发票违章行为处罚。
        4、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日常征管考核或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管理员不作为或工作失误、过错的,监察室及时介入作进一步调查。情节轻者进行谈话诫免,扣发岗位津贴,将有关情况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下达《简易责任追究书》;情节较重者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当月岗位津贴,将有关情况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下达《过错责任追究书》,其本人及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优评先;情节恶劣者进入行政处分程序,有效堵塞“管理黑洞”。

()、降低个体税收的征收率。为了保持税收的公平,建议将商业行业的税收征收率降为1%,在此基础上,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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