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着手。充公尊重、平等对待纳税人,做到热情接待、语言文明、服务周到、执法公正、办事高效、和谐共处;禁止在与纳税人交往过程中,特别是在定税、认定、审批、审核等环节借机“吃、拿、卡、要、报、借、占、玩”及入股分红、与民争利。着力纠正、预防干部职工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让纳税人更加信赖。二是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兼顾地方党委政府需要着手。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招商、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机急党委政府之所急,急地方经济发展之所急,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纳税咨询,兼顾需要与可能,争取支持与理解,严禁乱开口子无原则的“放水养鱼”,杜绝税收优惠政策惠而不至和一切破坏地方经济建设的税收投资环境,服务地方建设,服务发展大局。三是从各级领导对分局的满意度着手。分局认真梳理各级领导对分局正反两方面的口头和书面评价,好的方面继续发扬光大,不好的方面干部职工交流沟通,群策群力,认真剖析,采取“领导带一般、先进带后进、结对帮扶”的办法,有的放矢,限期整改。四是从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的反响着手。在分局内部开展廉政谈话,帮助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廉政纪律规定;重点走访人大、政协、重点企业代表,了解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通过专栏和网站定期做到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行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