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象山县国税局稽查局与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组成的联合专案组侦破了以何林祖、李金菊等人为首的团伙骗购、倒卖普通发票案。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何林祖、李金菊、方哲忠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犯罪嫌疑人何方木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舒立成等6人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钱亚月等12人被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案情告破。 经查实,2006年8月~2007年9月期间,何林祖、李金菊等从黑市上购得张佳平、张益斌等多人的身份证,并委托宁波注册服务中介公司分别以这些人的身份证先后注册成立了宁波市象山鼎诚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象山兴欣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这些企业成立后,向税务机关领取了浙江省宁波市货物销售统一发票679本。 何林祖、李金菊等人在取得发票后,将发票的空白发票联撕下,在记账联和存根联填上小金额,把假的发票联剪角后放入发票簿后进行重新装订,用于欺骗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申报。同时该团伙将空白的发票联以每本2500元~3000元、每份100元~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或者按开票金额收取1.5%~4.5%不等的开票“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