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7个,直属机构2个,事业机构2个,基层分局6个。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市国税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助组织市国税重要专业会议;负责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和处理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税收宣传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刊物的发行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整理工作;负责国税税务研究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委托机关接待管理中心管理局机关财务、房产和保卫工作;负责税收业务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2、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及市局管理的人员出国政审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监察室
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工作。
4、税政管理股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有关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的税收管理业务;拟定各税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出口退税工作;负责进口代征税的统计。
5、征收管理股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方法;负责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管理工作。
6、计划财务股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
7、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
(二)直属机构
1、稽查局
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办法;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稽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的司法工作。
稽查局内设机构5个,综合股、管理股、检查股、审理股、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1)综合股:负责本局业务综合工作;拟定税务稽查工作计划;负责税务稽查信息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例公告和案例工作;负责本局文电收发、运转及档案管理等文秘工作;负责与市局办公室、人教、监察、党办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负责本局督办工作。
(2)审理股: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内部审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检查、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参与税务治安的协调工作。
(3)管理股:起草稽查管理办法;负责稽查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稽查工作内部制约(含复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税务稽查执法检查;协调地区间的税务稽查工作关系;负责税务稽查统计;管理税务检查证;负责税务稽查收入专户管理工作;承办税务稽查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违法案件协查的组织、管理和监控。
(4)检查股:指导、协调所在或下属国税机关对税务违法案件查处;按市局下达的稽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负责各项税务专项检查,办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
(5)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管理工作;负责同其他部门举报中心的工作联系。
2、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指导、协调、检查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各项税种征收和业务管理工作;处理国际税务事项;实施反避税调查。
(三)事业机构
1、信息中心
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票证管理中心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和登记证的购领、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基层分局
洪湖市国家税务局基层分局6个,即:新堤分局、大沙分局、汊河分局、峰口分局、府场分局、蓝田分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各分局征管范围;分局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股、计征股、稽查股、管理股。
1、综合股: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和非正常户的认定审批;负责发票发售和外出经营的纳税人税收证明的管理;承办一般税收行政处罚的审核报批;负责税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税收征管质量的检查考核;负责与市局办公室、人教、监察、党办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
2、计征股:负责受理纳税申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负责税收会计核算、分析;负责各项收入提退;负责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及重点税源管理。
3、稽查股:负责分局辖区内的税收稽查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工作;依法实施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受理领导交办及有关部门转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4、管理股:负责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负责日常稽核检查;负责提出个体税收的定税意见及报批;负责税款的催报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