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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概况

  江陵县国税局2001年作为全省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实施了机构、人事、征管“三位一体”的改革,按照精简、效能收缩、集中的要求,撤消原有8个基层分局,将县局由管理型转换成集征收、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执法主体。通过人事改革、人员分流,现有在岗人员95人,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计划统计科、税源管理科、综合业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税服务厅,事业单位一个:信息中心,直属机构一个:稽查局。负责全县9个乡镇、3个农场、2800多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工作。构建了“集中征收,集约化管理”的征管新格局,目前正在逐步构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


       江陵县国税局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杜绝越权减、免、缓税”的收入组织原则,加强税源监控力度,严格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了国税收入总量逐年增长。2000年完成税收任务1650万元,2001年完成税收任务1710万元,2002年完成税收任务1740万元,2003年完成税收任务1850万元,2004年完成税收任务2045万元。国税收入总量首次突破2000万元,国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由21.3%上升到26.5%,为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江陵国税坚持以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着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在近几年县人大组织的行风评议中江陵县国税局都各列前茅。 200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形象之星”窗口单位,2004年办税服务厅被市局授予“文明执法窗口”称号。县局2000年和2003年连续被省文明办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稽查局分别被授予市级和省级“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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